嘉兴入选!2022年度浙江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典型案例发布
为落实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近期,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选发布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例。嘉兴检察1案例入选!
2022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按案件类别排序)
1.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21名实习大学生涉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撤案处理案;
2.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分类打击钱塘江非法捕捞鳗鱼苗系列案;
3.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卓某某贩卖毒品抗诉案;
4.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纠正“正安9”轮海难事故“顶包”嫌疑人案;
5.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嘉善某装饰公司与某商业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司法网拍执行监督案;
6.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古银杏群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7.宁波市人民检察院、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侵占海域行政公益诉讼案;
8.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非标油”综合治理监督案;
9.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未网约房业态治理数字融合式监督案;
10.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茹某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
案件详情
检察监督网拍背后违法行为 助力打造诚信守法社会风尚
——嘉善某装饰公司与某商业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
嘉善某装饰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平、许某峰夫妇因投资失败,公司和个人多处欠债,仅在嘉善某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就有抵押贷款850万元未还。为逃避执行,张某平、许某峰与刘某串通签订虚假租赁协议,将公司土地、厂房出租给刘某,并伪造租金支付流水。此后许某峰、刘某与商业银行协商,许某峰将其控制的其他公司500万元无抵押贷款平移至装饰公司变为抵押贷款,该行同意公司土地、厂房带租拍卖。
2016年6月,商业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装饰公司、许某峰等人归还1350万元的抵押贷款本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拍卖装饰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后商业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2016年11月,许某峰、刘某同意全额清偿商业银行1350万元抵押贷款及利息并在该行预先存入650万元质押存单,商业银行遂向法院出具同意带租拍卖函。法院组织带租拍卖,许某峰的堂弟许某跃参与竞拍,最终以728万元低价拍得。拍下的资产仍由许某峰继续经营。因拍卖成交价尚不足以清偿装饰公司抵押优先债权,公司其他执行案件债权2000余万元未能清偿。2021年8月,案涉土地、厂房被征迁,征迁补偿款3000余万元。
嘉善县检察院接举报后,成立专班开展调查,全面梳理相关公司人员关系、查询分析资金流向、与公安机关协同询问当事人,查明许某峰、刘某等人恶意串通,通过司法拍卖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事实。2022年10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提供案涉土地厂房征迁补偿等执行财产线索。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对尚未发放的征迁补偿款采取措施,用于该公司其他执行案件分配。2022年12月,张某平等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与法院联合出台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执行行为。
本案中,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彻查网拍背后的恶意逃废债事实,监督推动法院规范执行,保障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形成尊重司法裁判、遵守司法秩序、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
—END—来源:浙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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